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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峰集團公告,國家藥監局于2023年8月18日發布《國家藥監局關于14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通告(2023年第36號)》,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尖峰藥業生產的鹽酸奧洛他定滴眼液(批號:211206)裝量檢驗不符合規定。尖峰藥業獲悉后立即對該批號產品啟動召回并責成尖峰藥業認真調查整改。截至本公告日,該批號產品未銷售部分共計1405瓶已全數被召回;同時,根據對該批號產品已使用地區的監測,未收到相關不良反饋。2022年度,尖峰藥業該產品的銷售收入為2,542.13萬元,占公司2022年度營業收入的0.71%;本次事件對公司生產經營無重大影響,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