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深交所向愛克股份下發關注函,要求其說明公司擬投資項目是否存在過度擴張情形,是否可能導致資金鏈斷裂風險,是否與公司業務需求、資金實力相匹配等。
截圖來源:深交所網站
關注函提到,2023年5月19日,愛克股份披露《關于擬對外投資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擬與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管理委員會簽署《項目投資合作協議》,項目總投資約50億元,占愛克股份公司2022年末凈資產的314%,其中愛克股份公司擬投資25億元建設北方總部及生產基地項目;河南愛克萊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南愛克”)計劃投資25億元參與河南鄭州航空港區域內智慧城市業務相關領域建設。深交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對此表示關注,請公司就以下事項進行核實說明:
(資料圖)
公告顯示,北方總部及生產基地項目建設內容包括模組生產、智能控制器、產品研發及智控平臺系統開發、高功率芯片、新能源儲能、北方研究院、國家光學實驗室及國家級CNAS實驗室等,投資金額25億元,項目落地后第三年預計實現產值18億元。2022年末,愛克股份公司貨幣資金余額為58052萬元。
對此深交所要求:(1)補充披露上述項目的具體內容、具體投資數額安排明細及其測算依據和測算過程、投資建設計劃、具體資金來源,并結合公司市場競爭力、主要客戶、在手訂單、貨幣資金規模、營運資金需求、融資渠道等情況,說明投資規模是否與公司業務需求、資金實力相匹配,是否存在過度擴張情形,是否可能導致資金鏈斷裂風險;
(2)補充說明上述項目建設內容與公司現有業務的聯系與區別,是否涉及進入新的領域,如是,請補充披露新進入領域的基本情況、擬投資的項目情況、人員、技術、管理要求,可行性分析和市場前景等;如否,請說明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合理性,是否存在重復建設情形;
(3)補充說明公司在技術、人員和客戶資源等方面是否具備明確的實施上述項目的基礎,并結合相關產品產能利用率、產銷率以及市場空間、行業競爭情況等,說明新增產能規模的合理性及新增產能消化措施;
(4)補充說明上述項目預計產值的詳細情況,效益測算依據、測算過程,并結合同行可比公司類似項目說明測算的謹慎合理性,是否存在夸大情形,是否誤導投資者。
關注函提到,公告顯示,智慧城市業務方面,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項目預計投資50億,河南愛克計劃投資25億元,參與河南鄭州航空港區域內智慧路燈、智慧城管、智慧管廊、智慧園區、智慧充儲等領域建設,項目落地后第三年,項目公司預計實現營業收入27億元。公開資料顯示,河南愛克成立于2023年4月24日,注冊資本1億元,愛克股份公司、河南亮宇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南亮宇”)分別持有其60%、40%股份。
對此深交所要求,(1)以通俗易懂的語言說明河南愛克參與相關智慧城市業務的項目運營及盈利模式,與上市公司現有業務的聯系與區別,是否具備技術、人員、市場儲備,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風險;
(2)補充說明設立河南愛克的背景、決策程序及具體過程,合作方河南亮宇的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于股權結構及股東背景、主要業務、與上市公司的歷史業務往來情況、本次合作原因,并說明后續參與相關智慧城市業務投資的具體資金來源,是否與上市公司及河南愛克的業務需求、資金實力、融資能力相匹配;
(3)補充說明河南愛克開展上述智慧城市業務預計營業收入的詳細情況,效益測算依據、測算過程,并結合同行可比公司類似業務說明測算的謹慎合理性,是否存在夸大情形,是否誤導投資者。
同時深交所還要求,請全面深入分析并詳細披露本次對外投資可能產生的風險,如投資項目因市場、技術、環保、財務等因素引致的風險,與他人合作的風險,項目管理和組織實施的風險等,以及對上市公司未來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
請愛克股份公司:(1)補充報備本次對外投資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名單,說明具體籌劃過程,包括參與籌劃人、內部審議程序、保密情況等情況,以及公司在信息保密和防范內幕交易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并自查是否存在信息泄漏和內幕交易情形;
(2)說明公司控股股東、持股 5%以上股東、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在最近三個月內是否有減持計劃;
(3)說明本次對外投資事項披露前一個月內公司接受媒體采訪、機構調研的情況,并核實是否存在向特定投資者泄露對外投資相關信息的情形。
公司官網顯示,深圳愛克萊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是一家集LED智能照明產品、智慧城市管控云平臺設計、研發、生產、銷售、服務于一體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并于2020年9月在深圳創業板成功上市(股票代碼:300889),是國內智能景觀照明行業首家上市公司。
二級市場方面,截至發稿,愛克股份跌0.68%,報14.6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