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流通環節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昆明市市場監管局高度重視,迅速行動,多措并舉加強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質量監管工作,對轄區內2家銷售抗原檢測試劑藥品連鎖企業及10家門店進行了檢查,切實保障了抗原檢測試劑產品質量安全。
一是第一時間關注國家藥監局關于抗原檢測試劑的審批動態及相關動態報道,及時將抗原檢測試劑的注冊批準等相關信息傳達給零售藥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做到宣貫國家政策及時有效。二是與昆明轄區大型連鎖藥店積極對接,了解企業需求及困難,及時掌握大型連鎖藥店與生產企業簽約及鋪貨的準備情況。三是及時印發《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做好流通環節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明確經營條件及經營環節監督檢查重點,確保抗原檢測試劑質量安全有效。四是及時組織對昆明市經營抗原檢測試劑的藥店及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開展檢查,重點檢查渠道合法性、產品合法性、管理規范性。五是召開昆明市規范零售連鎖企業銷售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座談會,要求藥店重點嚴把合格證明文件、渠道合法性、運輸及儲存條件合規性、可追溯管理、履行提醒告知義務6個關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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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
云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