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鄉村振興促進法》正式實施,以法之名,全面推進鄉村振興。近日,財政部等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運用政府采購政策支持鄉村產業振興的通知》,明確運用政府采購政策,組織預算單位采購脫貧地區農副產品,通過穩定的采購需求持續激發脫貧地區發展生產的內生動力,促進鄉村產業振興,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提供有力支撐。
銀保監會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全國涉農貸款余額達到40.7萬億,連續多年實現持續增長。其中普惠型涉農貸款余額達到8.1萬億,同比增速19.9%,高于各項貸款增速7.4個百分點。2020年農業保險保額4.1萬億,同比增長8.6%,支付賠款616.6億元,同比增長10.1%,保障水平不斷提高。
信貸資金優先供給鄉村振興
今年,“三農”工作重心轉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銀保監會深入貫徹落實《鄉村振興促進法》,按照鄉村振興戰略總要求,引導銀行保險機構不斷加大鄉村振興金融支持力度。
銀保監會和人民銀行共同制定了《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考核評估辦法》,即將正式印發。將從定量和定性兩個方面對銀行機構服務鄉村振興進行常態化、制度化的考核評估。銀保監會還將繼續指導銀行建立健全服務鄉村振興的內設機構,優化完善專業化的運行機制。
“鼓勵銀行在內部資金轉移定價、費用安排、人員配置、考核激勵、盡職免責、不良容忍度等方面向鄉村振興金融業務進行政策傾斜。”銀保監會普惠金融部一級巡視員毛紅軍介紹,在全國實現同口徑涉農貸款余額持續增長的基礎上,要求農發行、大中型商業銀行實現普惠型涉農貸款增速高于自身各項貸款增速的目標。指導各銀保監局提升轄內縣域信貸資金適配性,滿足縣域有效資金需求。
針對當前涉農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建設落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獲得感不強等問題,銀保監會將指導各地開展農村信用建檔評級工作,引導銀行下沉服務,主動上門為有信貸需求的農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檔評級,爭取在2023年底實現對這兩類涉農主體信用建檔評級的基本全覆蓋。
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實現同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銀保監會督促銀行保險機構落實“四個不摘”的要求,加大對脫貧地區縣域產業發展的信貸支持,鼓勵在脫貧地區探索發展防止返貧險。
此外,推動擴大稻谷、小麥、玉米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試點范圍,提高保障水平,擴大覆蓋區域范圍。鼓勵各地因地制宜開發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推動將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以獎代補”做法逐步擴大到全國。優化農險監管制度,制定出臺農業保險承保理賠管理辦法,推動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
政府采購激發鄉村產業活力
近日,財政部、農業農村部和國家鄉村振興局聯合下發《關于運用政府采購政策支持鄉村產業振興的通知》,明確運用政府采購政策,組織預算單位采購脫貧地區農副產品,通過穩定的采購需求持續激發脫貧地區發展生產的內生動力,促進鄉村產業振興,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提供有力支撐。
值得關注的是,通知明確,自2021年起,各級預算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預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購份額,通過脫貧地區農副產品網絡銷售平臺(以下簡稱“832平臺”)采購脫貧地區農副產品。
由財政部、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和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牽頭,中國供銷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建設運營的“832平臺”目前累計交易額近百億元,平臺已入駐活躍供應商超過1.1萬個。
今年,“832平臺”將聚焦832個脫貧縣,促進脫貧地區農副產品銷售,根據預算單位采購需求優化創新農副產品產銷模式,促進脫貧地區特色產業發展,推動脫貧地區農副產品進一步融入全國大市場,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提供有力支撐。
通知要求,地方各級財政、農業農村和鄉村振興部門要細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確保政府采購脫貧地區農副產品相關政策落實落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