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網訊(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賴志凱)6月6日,北京市發布《關于推動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方案》明確了中職教育基礎地位,推動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籍雙向互轉。在拓寬畢業生就業渠道上,《方案》強調要把北京市高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納入公務員招考范圍,并在公務員招考和企事業單位招聘中因崗設職,鼓勵公平競爭。
為實現職業學校畢業生與普通學校畢業生在就業、落戶方面享有平等機會,《方案》提出,將北京市高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納入公務員招考范圍。在公務員招考和企事業單位招聘中因崗設職,鼓勵公平競爭,促進人崗相適,支持事業單位面向高水平技能人才開展定向招聘。
在公開招聘中,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高級工班、中級工班畢業生可分別按照本科、大專、中專學歷對待,并享受相關就業創業政策。北京市職業學校中,被北京市重點發展領域用人單位聘用的優秀應屆畢業生,可按照一定比例擇優申請辦理非北京生源畢業生引進;獲得世界技能大賽、全國技能大賽或國家級一類技能大賽獎牌的應屆畢業生及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應屆畢業生,可申請辦理非北京生源畢業生引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