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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2022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及相關文件正式公布,標志著自國家醫保局成立以來的第五輪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正式啟動。
與前幾輪目錄調整相比,本次調整具有以下特點:
一是優化了申報范圍,向罕見病患者、兒童等特殊人群適當傾斜。貫徹落實《政府工作報告》“加強罕見病用藥保障”要求,對罕見病用藥的申報條件沒有設置“2017年1月1日后批準上市”的時間限制,同時增加了納入國家鼓勵仿制藥品目錄、鼓勵研發申報兒童藥品清單的藥品可以申報今年醫保目錄。
二是完善了準入方式,非獨家藥品準入時同步確定支付標準。解決非獨家藥品由于個別企業價格較高導致該通用名藥品無法納入目錄問題。借鑒談判原理,由專家測算確定醫保支付意愿,然后企業自主報價,只要有一家企業參與且報價低于醫保支付意愿,該通用名就可納入目錄,并以最低報價作為該通用名的支付標準(如最低報價低于醫保支付意愿的70%,以醫保支付意愿的70%作為支付標準)。我們將指導地方探索完善管理措施,支持同通用名下價格不高于支付標準的品種優先使用,有效減輕患者負擔,更好發揮保障功能。
三是改進了續約規則,更利于穩定預期。將非獨家藥品(無論協議是否到期),以及已經歷過兩個協議期(4年)但支付標準和支付范圍均無變化的獨家藥品納入常規目錄管理;對今年調整醫保支付范圍但對基金影響預算不大(未超1倍)的藥品也可以簡易續約。上述做法有利于穩定企業和社會各方面預期。
四是優化了工作流程,評審更加科學高效?;趯<以u審環節的工作日趨成熟,申報藥品數據資料更加全面,將評審環節優化整合為綜合組和專業組專家共同聯合評審。
此外,今年增加了通過形式審查藥品名單的“公告”環節,組織企業提交申報藥品摘要幻燈片,完善升級了申報和評審信息模塊,實現申報資料電子化提交,有利于提升工作效率,增強工作規范性。
按照安排,今年的調整程序仍分為準備、申報、專家評審、談判/競價、公布結果5個階段。如進展順利,將于7月1日正式啟動申報,11月份公布結果,明年1月1日落地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