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呈貢法院執行干警業務素養和實操經驗,推動執行工作高質量發展,近期,呈貢法院執行局以“執行程序中變、追加被執行人的法律實務解析”為主題舉辦了2022年首期“執行講壇”,本次講壇由執行局局長李世民主講,執行局全體干警參加學習。
李局長結合當事人申請追加變更當事人現實需求,從執行不能案件衍生了追加變更當事人的現實緊迫需要、執行法官要為民辦實事辦好事積極引導當事人行使追加權利、變更追加當事人的20種法定情形及現實中的常用條款、追加變更程序中如何收集證據、變更追加不服的救濟程序等方面,對執行異議審查中變更、追加當事人疑難問題進行了解析。案例實操需注意目前當事人的追加變更還存在一定的誤區,不是所有案件都符合追加變更當事人的情形,各位法官要做好引導和答疑解惑。
追加變更法定原則是審查的關鍵所在,現實中大量的申請執行人要求追加被執行人的配偶為共同被執行人的情形,但按照法律規定,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需經審判程序,執行程序中不得通過追加變更被執行人的配偶作為被執行人。
申請人依據和解協議中的執行擔保條款申請追加擔保人為被執行人也是不符合追加規定的,此種情形僅能直接執行擔保人的個人財產即可,無需也無法通過追加擔保人來實現債權。
企業法人作為被執行人且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即使被執行人股東出資期限未到,申請執行人依然可以利用民九會議紀要的精神追加認繳期限未到的股東在未實際出資范圍內承擔清償責任,法官亦依法突破認繳期限的瓶頸加速出資到期保護申請人的債權。
學習不是一蹴而就,也是一朝一夕的事,呈貢法院執行干警時刻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增強學習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懷有“舍我其誰”的膽識和自信,增強自身服務群眾和化解矛盾的能力,真正做一個敢啃硬骨頭、善啃硬骨頭案件的業務尖兵。
供稿:執行局
一審:薛志婷
二審:劉俊欽
三審:楊? ? 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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