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生態環境是最公平的公共產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舉辦COP15大會第一階段會議,春城市民普遍感到周邊的生態環境變得更好了,這樣好的生態環境會不會持續下去?如何最大程度維護人民生態環境權益?
3月15日上午,昆明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陳軍一行做客昆明廣播電視臺《春城熱線》欄目,就以上問題進行了解答。?
01把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重大民生工程昆明市成立了書記、市長為組長的滇池生態環境保護治理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抓好滇池違規違建問題整改落實,成立書記、市長任組長的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昆明市貫徹落實中央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實施方案》,對涉及昆明的33個問題逐一制定專項整改方案,建立會議研究、監督檢查、考核評估、定期調度、限時整改、驗收銷號、信息公開、收集歸檔等8項機制。
建立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檢查機制,組織開展了第3輪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檢查,重點對1201件中央第二輪環保督察交辦投訴的問題進行逐一核實。每月調度整改進展,定期召開推進會,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
制定《驗收銷號辦法(試行)》,整改一個、驗收一個、交賬一個、銷號一個。中央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投訴問題1201件,已辦結1033件,階段性辦結2件。
02以環境監管執法為重點,打造“綠劍”專項執法行動品牌昆明市生態環境局把執法擺在最重要的突出位置、核心位置,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以執法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倒逼環境質量改善。
完善污染源分級分類監管機制,建立案件審查、法制審查等制度,探索建立菜單式、清單式的標準化執法模式。制定《昆明市關于省生態環境廳聯合執法檢查反饋意見整改方案》,抓好省廳聯合執法檢查反饋意見問題整改,市人大開展了兩次專門監督。
學習借鑒省廳聯合執法檢查的成功經驗,著力打造“綠劍”專項執法行動品牌,探索一種可復制、可推廣、可操作的聯合執法行動模式。制定了《“綠劍-2021”專項執法行動工作方案》,6個批次共檢查縣(市)區、開發區13個,檢查各類對象1984個,查出問題3624個,現場提出整改建議4309條,立案644件。
2021年,全市生態環境系統共辦理行政處罰案件1641件,同比增長52%;罰款1.3億元,同比增長63.5%。案件數占全省的40%,罰款數占全省的31%。
下一步,昆明市生態環境局將把“綠劍”專項執法行動作為每年執法的規定性動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全面推廣,打造成為一個特色亮點、一個標志性品牌。
來源:無線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