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3月22日,據深交所網站消息,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委員會2023年第13次審議會
深交所上市審核中心在審核中重點關注了以下事項:一是匯富納米對主要供應商興瑞硅材料存在高度依賴,匯富納米是否具有直接面向市場獨立持續經營的能力;二是匯富納米向興瑞硅材料采購價格與該供應商向其他方銷售價格以及匯富納米向非關聯供應商采購價格的比較情況,采購價格是否公允及其對發行人經營業績是否有重大影響;三是匯富納米報告期內業績波動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匯富納米經營業績的穩定性。
深交所上市審核委員會審議認為:匯富納米主要原材料高度依賴單一供應商,未能充分說明采購價格的公允性,未能充分說明是否具有直接面向市場獨立持續經營的能力。綜上,匯富納米不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第十二條、《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第十八條的規定。
根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等相關規定,結合上市審核委員會審議意見,深交所決定對匯富納米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申請予以終止審核。
公開資料顯示,匯富納米是一家專業從事氣相二氧化硅、氣相法氧化鋁、氣相法二氧化鈦三大類別納米粉體材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2019年、2020年、2021年以及2022年上半年,匯富納米分別實現營業收入2.5億元、1.81億元、3.23億元以及1.58億元;分別實現歸母凈利潤257.55萬元、241.65萬元、6075.17萬元以及3503.17萬元。
回看匯富納米IPO歷程,2022年6月30日進入創業板“考場”;2022年7月28日接受首輪問詢,同年10月28日接受了第二輪問詢;2023年3月22日,因公司創業板IPO申請上市委會議未通過,深交所終止其IPO之旅。
文/關會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