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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網訊 3月22日,深交所向慈星股份下發一紙關注函,就其擬向公司控股股東轉讓公司所持北方廣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方廣微”)部分股權及債權一事表示關注。
回溯來看,2022年4月19日,慈星股份與其控股股東簽署協議,擬向后者轉讓上市公司所持北方廣微35%股權及相應債權。因未取得北方廣微審計報告,該交易暫未實施。
2023年3月20日,慈星股份披露公告稱,擬繼續實施相關交易,并就交易的相關安排進行調整。
隨后,深交所關注到慈星股份擬出讓北方廣微股權及債權調整后的交易價格有所降低等情況,要求慈星股份補充披露本次交易的交易作價、付款安排調整情況,對公司凈利潤的具體影響。
深交所同時要求慈星股份結合北方廣微資產規模、經營業績變動情況及定價依據等,補充說明本次交易的定價公允性,調低交易價格的合理性,是否有利于維護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資者利益。
除此之外,深交所還要求慈星股份結合自身購入北方廣微相關資產及2022年擬定的付款安排,補充說明本次交易付款安排是否符合商業慣例,是否為控股股東提供更寬松的付款條件,是否可能導致控股股東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的情形。
文/關會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