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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網訊 3月14日,據合肥市人民政府官網公告,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近日印發《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其中提到“鼓勵企業上市融資”。
相關內容指出,對企業完成股改、在安徽證監局輔導備案、獲證券交易所受理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獎勵,企業科創板上市申請獲受理的再獎勵50萬元。
對企業直接在境外主要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在上市后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企業在境外多地、多次上市的,享受一次補助。
對完成新三板掛牌和進入新三板“創新層”的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對遷入合肥市的省外上市公司、擬上市企業,分別給予30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政策有效期內與保薦機構簽訂上市輔導協議的上市后備企業成功上市前實際發生的流動資金貸款利息支出,按年給予50%最高50萬元補貼,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