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溫預警未除,南方熱浪再襲,中央氣象臺8月7日繼續發布高溫黃色預警,南方大部分地區迎來35℃-39℃高溫天氣,局地可達40℃或以上。高溫天氣下,戶外工作者權益是否得到保障更備受關注。
正值“三伏”的當下,戶外工作者除了高溫津貼和錯時作業的“福利”外,還能享受到哪些“清涼”保障?同時,伴隨網絡經濟出現的新業態就業群體,他們的權益該如何保障?
高溫津貼沒有全國統一標準
人社部、全國總工會等多部門近日聯合印發的《關于做好高溫天氣下勞動者權益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強調,要指導和督促用人單位落實各項防暑降溫措施,對不適宜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及時協商調整工作任務,并及時向符合條件的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其實,早在2012年,中華全國總工會等部門就印發了《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高溫天氣戶外勞動者的保障標準進行界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常見工種包括建筑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
“高溫津貼標準目前依據各省市頒布的標準執行,沒有全國統一的規范。”北京市藍鵬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律師王之焰對北京商報記者介紹說。
以北京為例,高溫津貼發放時間為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用人單位應當為從事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提供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錢物不能替代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也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據不完全統計,各地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的高溫津貼每人每月基本都在300元左右,部分地區以職工上年日平均工資的12%確定,進行動態調整。
高溫津貼“按時到手”
8月7日,北京商報記者隨機采訪了部分戶外工作者,他們都能按時領取到高溫津貼。
一位正在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附近作業的北京環衛工作者介紹說,每年都能按時領取到高溫津貼,“一次性打入工資卡”,平時單位還會發放消暑冷飲。
“目前每月可以按時拿到高溫津貼。”北京市東城區一家地面停車場管理員李強(化名)告訴北京商報記者,“我日常工作八小時,單位發放的防暑類藥品配備齊全,雖然在高溫下工作,但崗位不遠處就有降溫休息的場所,各方面保障基本能夠滿足。”被問到對于高溫保障上的其他需求,李強表示希望能再多些資金補貼。
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對于李強的訴求,目前已有地區根據天氣變化、勞動者訴求上調了高溫津貼標準,保障高溫津貼標準動態更新。
相對于環衛工作者和停車管理員,外賣員的高溫保障更受關注。在北京市朝陽區和平東橋,外賣員王先生(化名)介紹說:“從中午到現在,我已經派送了近20單。”提及高溫津貼,王先生表示,大約五天能拿到150元,周六周日也會有相應的高溫跑單獎勵,“一單能多收入兩元錢”。
美團外賣相關負責人告訴北京商報記者,每年夏季,美團外賣都會對高溫天氣下的訂單配送設置相應的跑單補貼,入夏以來已在全國各地陸續發放。近期將加大收入保障力度,預計先期投入5.3億元“高溫關懷金”專項補貼,通過更多樣化的方式增加騎手在高溫下的勞動收入。
在采訪中,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有部分戶外工作者對自己的高溫權益保障并“不太上心”。在北京市朝陽區天豐利市場門外,一位外賣員對記者表示,他并不太在意高溫津貼,更關注的是“每天能接多少單”。
對此,王之焰也呼吁:“勞動者要加強對自身合法權益保障的意識,只有這樣,才能進一步推動全社會保障體系的優化與完善。”
“上線”城市驛站送清涼
除了高溫津貼,應對高溫天氣,用人單位在工作時長方面也需有所調整,保障戶外工作者身體健康。《通知》明確,各級要協調勞動關系三方,要指導和督促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生產特點,合理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的戶外工作時間,盡量避開酷熱時段作業,適當增加勞動者休息時間和輪換班次,盡量縮短室外連續工作時間。
北京商報記者從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了解到,為保障環衛人員身體健康和作業安全,35℃以上高溫預警天氣,人工室外作業將選擇早晚溫度相對較低時段開展。北京市通州區環衛結合工作實際,啟動高溫天氣環衛作業預案,調整工作時間,避開中午高溫時段作業,確保一線環衛工人安全度夏。
“遇上高溫天氣會輪班,讓大家能充分休息。”上述環衛工作者介紹說。
為保障騎手勞動安全,美團外賣則宣布將根據天氣狀況為區域內騎手開啟“高溫保護”,動態調整配送范圍,以減少騎手暴露在戶外的時間。
同時,值得點贊的是,北京已陸續“上線”不少城市驛站,為戶外勞動者提供“清涼”服務。
在北京城市副中心,已建成113個社區服務驛站,為快遞員、外賣員、出租車司機等戶外勞動者提供服務,提供冰鎮礦泉水、茶水等消暑用品,站內還準備了解暑藥、急救箱、扇子、毛巾等物品,讓戶外勞動者能感受到城市驛站的清涼溫度。
北京市東城區建設了“16+N”環衛暖心驛站項目,驛站內配備有飲水機、小藥箱、休息座椅等設備,環衛工人在這里“冷可暖餐、渴可取水、雨可棲身”,還可以隨時取用常用藥物應急。
新業態就業群體保障需關注
在采訪中,北京商報記者也注意到,伴隨互聯網經濟的蓬勃,誕生了不少如眾包等新業態就業群體。在此領域的戶外工作者權益保障還需要全社會的進一步關注。據了解,一些地方的外賣平臺代理商會為簽約騎手發放高溫津貼,而眾包騎手則大多沒有。
“常規的就業形態就是在用人單位工作,大量的勞動保障措施和福利,包括高溫津貼、防暑降溫措施,與勞動關系捆綁在一起。”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社會法室副主任、副研究員王天玉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因互聯網技術因素發展起來的新就業形態,需建立更適合新業態勞動者工作實際的保障措施,進一步完善勞動權益保障體系。
對于新業態勞動者群體中廣泛出現的臨時工、外包人員等情況,王之焰則表示,目前,最高法已明確沒有臨時工的概念,即便臨時在崗位上用工,倘若符合事實勞動關系仍要訂立勞動合同,必須要發放高溫津貼,如果是勞務關系、雇傭關系可以約定發放,法律無強行規定,但倘若產生高溫作業造成提供勞務者損傷的,需要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不論有無簽訂勞動合同、用工形式如何,高溫津貼和防暑降溫都應引起企業重視。”王之焰進一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