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晚間,巴安水務(300262)公告稱,公司及公司原控股股東、原實際控制人、現任副董事長張春霖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17日,據張春霖介紹,其涉嫌信披違規的事由是,2020年7月曾辦理了一項1.3億元的借款質押,因對方要求由巴安水務為借款提供擔保。該擔保未經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違反《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
早在2020年7月13日,巴安水務就已發布《關于控股股東部分股份解除質押及質押的公告》,公告表示,張春霖新增質押股份數量為4000萬股,占所持股份比例為14.32%,質押起始日是2020年7月9日,質權人為任元,質押用途為個人借款。
那份公告明確,張春霖不存在非經營性資金占用、違規擔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質押的主要原因為投資資金需求,及無償為上市公司體系向銀行申請融資做股票質押增信。
但是,2021年11月29日的一份公告則明確指出,當時那筆質押借款存在違規擔保情形。
巴安水務披露,為解決資金周轉問題,張春霖于2020年7月9日與任元簽訂《借款質押合同》,張春霖將其持有的巴安水務4000萬股質押給任元,借款1.3億元用于償還部分融資款項,同時應任元要求,由巴安水務為本次借款提供保證擔保。本次擔保未經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違反《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
據巴安水務信披,張春霖最終以自籌資金及拍賣股票方式償還了借款。截至2021年12月29日,上市公司與任元協商解除了上市公司對張春霖向其借款的無限連帶保證責任,上市公司解除了上述違規擔保事項,公司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風險也被消除。
至于當時未就擔保事項進行披露的原因,張春霖表示,“當時確實缺乏這個(信披)敏感度,覺得一個月的時間會還的。后續因另外一筆錢沒有跟上,導致延續了一年左右?!?/p>
違規擔保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監管對此保持高壓態勢,督促上市公司加強對擔保信息的披露。上海市公義律師事務所律師於炯向記者解釋稱,“上市公司給控股股東擔保,依照公司法的規定,必須通過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依照不同授權)對此作出表決,而且控股股東必須回避,不得參與表決。”
因信披違規,張春霖也將面臨行政處罰。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應該披露的信息不披露就是虛假陳述,虛假陳述,一方面要受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另一方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司法解釋,由此受到損失的股民可以向法院申請索賠,而且還不必等到證監會處罰,就可以申請索賠,向法院起訴?!膘毒颊f。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試行)》規定,上市公司及現任董事涉嫌違法違規正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時,公司不得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巴安水務的定增計劃或因此而暫停。
對此,張春霖表示:“巴安水務與山東高創的混改工作還在緊鑼密鼓的進行中,同時公司的定增工作也在山東高創的協助下進入后期階段?!?/p>
關于此案的最終結果,需要證監會出具的正式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