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在2022北京新聞中心舉辦的全面加強冬奧知識產權保護專場新聞發布會上,圍繞當前涉奧圖片信息及衍生品的版權保護問題,中宣部版權管理局副局長(一級巡視員) 湯兆志表示,國家版權局嚴格按照我國著作權法規定和國際奧委會相關版權規則開展冬奧版權保護工作。
湯兆志指出,相較于2008年的夏季奧運會而言,本屆冬奧會更加重視侵權行為發生前的預防、預警,注重關口前移,在冬奧會開幕前通過開展宣傳活動、公示預警名單、平臺發布公告、開展自律公約等多種形式防患于未然。
目前冬奧賽事過半,從網絡監測數據上看,保護工作基本達到了預期效果。
截至2月12日零時,優酷、愛奇藝、騰訊視頻、新浪微博、B站、抖音、百度等27個主要視頻、社交、直播及搜索引擎平臺,共接到各類權利人通知后刪除涉冬奧侵權鏈接32376個;按照國家版權局等6部門組成的冬奧會反盜版工作組的要求,通過自查主動刪除涉冬奧侵權鏈接227452個;各平臺因傳播涉冬奧侵權內容等情況,處置各類賬號3363個。在此基礎上,關閉了39個境外非法網站,依法處置了52個涉嫌非法傳播涉冬奧內容的境內網站(APP)。
與此同時,我國也加強了對傳統侵權盜版問題的查處。近期,北京快偵、快訴、快判一起制售盜版冬奧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任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4萬元,成為全國首例侵犯北京冬奧吉祥物形象著作權刑事案件。
同時,面對公眾和媒體都很關注的涉冬奧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版權問題,湯兆志指出,從版權角度而言,除了法律特別規定如《著作權法》規定的為個人的學習、研究、欣賞而使用作品,或者為了新聞報道,媒體中不可避免的再現作品的內容等合理使用的情形外,其他未經許可的著作權意義上的使用行為,都可能構成著作權侵權。
例如,有的商家未經權利人許可,擅自生產玩具、玩偶或者將其用于服裝、玩具等周邊衍生產品的行為,都可能觸犯著作權版的有關規定,構成侵權。損害公共利益的,還將會受到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則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下一步,國家版權局將會同相關部門,繼續深入推進冬奧版權保護集中行動。我們也歡迎國內外權利人就相關的侵權盜版問題,直接向中國的版權執法部門投訴舉報,我們將按照中國法律的規定,依法維護權利人的合法利益。”湯兆志表示。